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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冷冻海鲜外包装分离出新冠活病毒

发布日期:2020-10-19 10:34 浏览次数:

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青岛新冠肺炎疫情溯源调查时,从工人搬运的进口冷冻鳕鱼的外包装阳性样本中,检测分离到活病毒。这是国际上首次在冷链食品外包装上分离到新冠活病毒,并证实接触新冠活病毒污染的外包装可导致感染。

10月18日,国家医疗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贵强向21新健康记者指出,此次分离出活病毒,也意味着坐实了新冠病毒可通过物品传播的可能,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中对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进一步完善,增加“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较强”、“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

王贵强指出,后续防疫措施也扩展到人、物并防。“首先在海关层面,要把好关;在消费者层面,要强调在处理海鲜时做好手部卫生,要洗手,吃熟食时生熟分开。新冠病毒通过呼吸道传播,但密切接触也是会感染的。”

中国疾控中心指出,在防范境外感染者输入的同时,需注意在境外被污染冷链物品将病毒输入的风险。并特别强调,现有研究和防控实践显示,新冠肺炎不是食源性疾病,未发现通过摄入食物导致感染的情况;迄今为止,也尚未发现消费者因接触污染的冷链海产品而感染的病例,我国消费者感染风险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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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冻链频中招

从6月份在进口三文鱼案板上发现新冠病毒后,进口冻鲜就频频曝出新冠病毒污染事件。先是多地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上检测出新冠病毒,8月开始,冻鸡翅、冻去骨牛肉、冻带鱼等也相继出现在“中招名单”中。

不久前,海关总署通报,从巴西进口的一批冻去骨牛肉中,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自7月以来,这已是我国出现的第16起冷链冻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案例。

进口冷冻食品之所以频频“出事”,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梁宗解释称,这主要是受国外疫情严重的影响,冷冻海鲜加工过程较容易污染有关。“冷冻海鲜产品通常均储存在低温的环境,而环境的温度越低,病毒保存的时间越长,所以容易在冷冻海鲜产品中或者其包装上发现新冠病毒。”

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疾病生物学副总监徐又农博士向21新健康指出,病毒可以在低温环境(零下20摄氏度以下)下存活很长时间,如果肉类等在零下80度冷冻,附着在其表面的病毒可存活至少半年以上,相关从业人员如果接触到这些肉类产品,可能会造成慢性感染,导致病毒在潜伏期扩散开。
 

全球首次外包装分离出活病毒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的样本均为冷冻海鲜产品的外包装,这说明大多数涉事冻鲜是其包装被病毒污染后,在运输和存储的低温环境下,病毒得以存活下来。

“这也是一个突破性的发现,之前我们只检测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并不能确定其是否具有传染性。这次在外包装上查到活病毒,证明外包装物品的污染也能造成传播。”王贵强指出,之前没分离到病毒,并不意味着没有病毒。

而此次从青岛冷链食品外包装分离出活病毒,是首次在实验室外证实在冷链运输的特殊条件下,新冠病毒可以存活较长时间,提示新冠病毒具备以冷链物品为载体、远距离跨境输入的可能。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物品表面存活的病毒可能导致无有效防护的易感接触者发生感染,感染风险人群主要为冷链物品从业人员。

7月22日,辽宁大连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这是最早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的案例之一。被感染男性石某为某海产品加工企业员工,企业从事进口及国产水产品加工、冷藏等业务。而青岛此次疫情溯源,为青岛港9月24日确定的两名无症状感染者董某某与陈某某,两人均为青岛港大港公司装卸工人。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期印发的《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已要求各地落实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日常防护、健康监测和核酸主动筛查,改进生产、加工和交易环境卫生条件,降低从业人员感染风险。

中国疾控中心建议,工作中经常与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冷链产品密切接触的行业从业人员,如从事冷链产品装卸、加工、销售等的人员,需增强防护意识,做好日常防护,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可能被污染的冷链产品,接触冷链产品后未脱掉可能被污染的工作服并洗手消毒前不摸口鼻眼,工作完成后需立即洗手消毒,定期进行核酸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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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没有食品传播证据

虽然外包装上存在病毒,但中国疾控中心强调,我国市场流通冷链食品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风险很低。

中国疾控中心指出,现有研究和防控实践显示,新冠肺炎不是食源性疾病,未发现通过摄入食物导致感染的情况。迄今为止,也尚未发现消费者因接触污染的冷链海产品而感染的病例,我国消费者感染风险极低。

近期,我国有关部门对冷链食品开展了新冠病毒核酸抽检。截至9月15日,全国24省报送了298万份检测结果,其中冷链食品及包装样品67万份,从业人员样品124万份,环境样品107万份,仅在22件食品及包装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毒核酸载量较低,此前未曾分离到活病毒。

世卫组织卫生紧急项目技术负责人玛丽亚·范凯尔克霍弗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对“数以十万计”的进口食品包装袋实施相关检测,结果发现“非常非常少、低于10个”的阳性结果。

中国疾控中心表示,新冠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仍为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同时,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加大了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消毒等措施,普通公众只要注意保持清洁、生熟分开,可正常购买和食用进口生鲜。

范凯尔克霍弗等中外专家都表示,即便新冠病毒确实存在于食品中,只要处置得当、高温烹调,它跟别的病毒一样可以被很快杀死。

实际上,与冷链运输潜在相关的新冠病毒输入风险,我国相关部门和地方已经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海关总署已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源头管控,严格口岸检验检疫,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

各地政府也在加强源头监管。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6月上线全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利用“冷链食品溯源码”实现从供应链首站到消费环节最小包装的闭环追溯管理。消费者通过扫码,可以知道购买或食用的进口和省外冷链食品的产品信息。

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八十四次会议暨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第四十一次会议要求,继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管,建立进库溯源体系,实行集中闭环管理。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和物流企业主动检测、定期检测,并纳入应检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受疫情影响,新冠高危国家冻品出口中国骤减,印度、爱尔兰、阿根廷等国家都受影响。

据报道,印度出口商报告称海关出口业务大幅放缓,其中就包括主要对外出口产品海鲜产品;中国对爱尔兰海产品进口也大幅下降,爱尔兰对中国的海鲜出口(截至7月底)估计为940万欧元(1100万美元),低于去年同期的3320万欧元(3900万美元)。

2020年10月11日,海关总署更新《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阿根廷注册号为4305的猪肉企业,自主暂停自2020年9月30日起启运的猪肉产品对华出口。

另据部分经销商透露,9月下旬,北京市商务局给获得许可的海鲜贸易公司进口公司发送的建议信指出,“海关和地方政府多次在进口冷链食品中检测到冠状病毒。应避免从冠状病毒感染高发国家进口产品,保证进口海产食品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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